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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打算

时间: 2024-04-07 15:53 来源: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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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力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紧紧围绕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目标任务,奋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多项工作获得省市领导肯定,如省长叶建春对我市碳酸锂企业锂渣污染因子开展溯源分析的做法进行了肯定性批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局上报的生态环境重点问题督办、分析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打分情况、分析环境质量状况等多项工作进行了肯定性批示22次;全年获评省市先进表彰20余项;年内承办了2023年省级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相关活动画面在央视新闻联播栏目播出;2023年江西省“天工杯”生态环境执法职工技能竞赛活动,荣获集体一等奖、多人取得单项第一的好成绩;对环评中介机构开展考核评比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简报刊发;青年干部培育管理工作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在全省设区市中居第一;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奉新县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丰城市、上高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引领有新高度。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扎实有序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内容40余次,局党组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16次。围绕服务发展破难题,确定领导班子正、反典型案例,班子成员选取10个课题深入调研。聚焦检视整改,梳理三批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成民生实事1件,形成调研成果转化运用11项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监督的若干措施》等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和日常监督,建立县(市、区)局纪检联络员跟班学习制度;在全系统开展了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问题、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等专项整治县(市、区)局“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市局科室(单位)负责人政治谈话全覆盖每月系统工作例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持续有力推进正风肃纪。持续深入开展环评审批、监管执法、资金项目三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廉政风险点155个,完善相关制度举措198条着力加强铁军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好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实施“墩苗育苗”工程,实行分批次培养和“一对一”帮扶,助推年轻干部健康快速成长。全年选拔科级干部13名,推荐至县局任局长1名、乡镇挂职锻炼1名3名县局级干部交流到市局使用,有效打通干部交流提拔晋升通道。严格干部考评,组织开展科室负责人述职测评,出台《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打破年终考核“一票制”惯例。

(二)生态环境质量有新提升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浓度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全省第七;优良天数比例97.3%,较去年提升3.1个百分点,全省第六;各县市区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32个国省考断面和1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推进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提质增效,排查企业1196家,建立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全口径清单和问题台账,完成72家陶瓷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共103套SNCR脱硝工程设施建设。强化环检机构日常监管,对57家环检机构开展常态化管控巡查。完成中心城区502套OBD车载终端的安装、联网,完成樟树、丰城、高安、上高、宜丰、万载OBD数据对接联网。今年以来,共启动污染天气应急15次,实施应急管控共32天,成功保良25天,污染7天,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严守饮用水水源安全,督促各地对在用和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强化巡查,完成全市2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督促各地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对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监督管理,完成全市39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年的执法监测工作。开展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市涉磷企业环境监管,累计排查全市涉磷企业128家。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组织完成18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完成12个优先监管地块管控任务。

(三)防范化解风险有新举措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持续推进环境风险整改整治,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重点产业风险隐患有效化解。推动出台《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锂电新能源等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六个涉铊县(市、区)铊因子环境承载力分析,从宏观布局上防范铊因子超载聚集。对全市128家在产涉铊企业、污水处理厂及24个河流断面安装铊在线监测设备且均已投入运行。督促指导全市涉铊企业安装83套除铊设施,60套除氟设施,有效提升重点产业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出台《宜春市锂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碳酸锂企业生产过程监管的通知》等文件,不断规范锂渣等固体废物处置。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强化调度督查、督办通报,全力推动全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总计反馈我市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总计1263个,已完成整改1211个,并已销号1198个,需长期坚持51个,均达到序时进度。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总计621个,已完成整改594个,并已销号498个,其中需长期坚持问题14个,均达序时进度。环境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在全省创新编印发放《宜春市工业企业环保手册》3000余份,夯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万载、上高建成省级和市级实战实训基地,为干部能力提升提供了集专业理论培训、实操演练和实战模拟教学一体的“练兵场”;建成袁州、上高和高安三个应急物资区域中心库,开展11次环境应急演练,完成383家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全面提升全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环境监管水平有新提高。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扎实开展涉水企业暗管偷排直排乱排污水、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对企业偷排行为做到“三个坚决”,坚决关停、坚决抓人、坚决从重处罚。把准柔性执法尺度出台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和“首违不罚”“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有效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实施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监管,将13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2784家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开展非现场检查1700余次,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科技监管水平。全面加强装备配备,投入资金1800余万元购买执法装备800余套(台);着力推进环保智慧用电监控系统建设,全市已安装用电监控企业共计257家,点位数2153个,逐步构建“空天地”一体化非现场监管模式,实现“人防”到“技防”蜕变。

(五)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新作为。不断深化改革、转变理念、优化服务,抓细抓实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新方式疏堵点。出台《宜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日常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对环评机构的“双考核”机制工作,不断强化环评监管、提高环评质量,有效疏通企业反映强烈的环评慢、质量差、收费贵、乱收费等影响项目落地的堵点,相关做法作为先进典型在生态环境部简报中登载。优化流程提效能。通过环评审批流程再造,在专家评审前开展科室联审,减少修改次数,并将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一半以内,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要求,取消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同时提供环评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同步开展审查,有效缩短项目编制环评文件、获取环评审批所需时间,2023年累计审批569个项目,审批数量同比增加30%,持续降低企业负担,有效提升服务效能。主动服务促发展。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灵活运用环境信用修复和免罚清单,全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等经济发展活动,积极为企业解决环保上遇到的问题,2023年共接待企业324家次,现场答复或解决问题328个,收集意见12条,出具合规性证明20余次,帮扶和引导31家环境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失信记录。

、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仍有差距。抓工作标准不够高,市(县市区)局两级抓班子带队伍有差距,从严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还不够严格,个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仍然存在。

“大环保”格局仍然存在短板。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压力没有层层传导。一些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孤军奋战的问题仍然突出。

(三)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仍任重道远。大气质量PM2.5浓度不降反升,存在扬尘管控不严格、企业废气治理不到位、秸秆禁烧管控不彻底等问题。水污染防治方面,部分断面仍存在超标现象。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属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性项目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迟缓。

(四)生态环境风险应急能力亟待提升。属地存在应急物资储备不充足、应急主体责任未压实等情况企业对环境应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环境应急规范化管理水平偏低,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未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等机制不够完善,安全监管合力仍有待加强。

(五)锂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环境准入要求滞后于实际情况且缺乏合适地方的排放标准,部分地区工业园调区扩区规划环评滞后于项目环评,项目落地难度大。

2024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2024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为依托,按照“守底线、攻难点、创特色、争一流”工作思路深化“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全面建设美丽江西宜春样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

(一)全力防范风险,守牢“三条底线”。坚决守牢廉洁底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政懒政等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确保不出现新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强化涉锂涉重等重点企业监管,全力打击暗管偷排等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全方面补齐配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牢负面舆情底线。以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为抓手,持续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成效,生动讲好全市生态环保故事,加强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负面舆情事件。

(二)聚焦重点问题,攻克“四个难点”。全力攻克环境治理难点。紧盯环境质量突出问题,加大“四尘三烟三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入河排污口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进位。全力攻克涉锂企业监管和锂渣处置难点。按照“两个不降”(企业环保标准不降、环保投入不降)“三个坚决”(符合高质量发展项目坚决支持、企业合法合理诉求坚决帮扶、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要求,进一步督促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锂渣监管责任,指导县市区积极探索废弃矿山改建锂渣消纳场,指导帮扶企业规范锂渣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锂渣规范处置。全力攻克环保督察整改难点。紧盯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滞后问题进行督办对未销号的问题开展帮扶指导,对已销号的问题开展复核查验,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全力攻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难点。做好审批源头管控,继续开展企业环保精准帮扶,通过宣贯《宜春市工业企业环保手册》继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一封提示函”“一线帮扶体检”“一张有奖举报公告牌”等工作法,推动生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突出工作重点,力创“五个特色”。深化“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品牌创建。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开展“墩苗育苗”工程,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探索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进一步突出“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完善重点工作督办抄报制度。充分发挥市环委办和市整改办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重点工作督办单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抄送县市区主要领导,压紧压实有关地方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持续强化环评机构监管。优化环评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制度,建立环评重点人员预警机制,加大管理考核惩处力度,进一步压实环评机构主体责任。优化非现场执法体系。拓展在线监管深度和广度,对接自然资源、水利、林业、供电、税务等领域数据,完善市县用电监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科学高效、多部门联动响应的环境预警综合平台,进一步健全“人防+技防”网络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探索美丽江西建设实践亮点。不断完善市县美丽江西建设工作机制,支持靖安开展美丽江西建设县级试点,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自身禀赋优势开展美丽城市、美丽园区、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探索实践试点,力争形成一批示范案例在全市推广、向全省推介。

(四)认真履职尽责,争创三个“一流”。建一流队伍,以更高的素质提升工作。着力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用好“新时代新知识集体学习”“环保大讲堂”“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精准度和专业度,强化专业训练、一线锻炼,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本领。树一流形象,以更硬的作风改进工作。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强化落实日常考勤、平时考核、个人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敢担当、作风硬的铁军队伍创一流业绩,以更高的成效检验工作。紧盯打造美丽江西建设宜春样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等重点工作,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夺取全省、全市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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