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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二次环评文件日常考核结果的通报

时间: 2024-04-23 15:50 来源: 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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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环评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环评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违规从业行为,整顿我市环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环评编制质量。根据《宜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日常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宜环环评[2022]57号)我局组织对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在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业务的环评技术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日常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试行《宜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日常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宜环环评[2022]57号)以来,我局共审批的9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考核共涉及环评单位29家。

二、考核结果

本次环评机构日常考核按照《宜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日常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宜环环评[2022]57号)要求由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环评文件编制时效性、企业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综合对环评机构进行评定。29家环评单位中,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有1家,考核等次为良好的有12家,考核等次为中等的有14家,考核结果为很差的2家。(详见附件)

三、处理意见

1.对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锦名成环保有限公司、南昌科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排名前5的环评机构予以通报表扬,并将本次考核结果在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予以公布;

2.对江西龙翔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江西斐然向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很差的环评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建议建设单位在选取环评机构时不予选取。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441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考核评定等次

序号

环评单位名称

评定等次

1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优秀

2

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良好

3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良好

4

江西锦名成环保有限公司

良好

5

南昌科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良好

6

江西汇鑫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良好

7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良好

8

江西兴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良好

9

江西明森环保科技有公司

良好

10

江西盛嘉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良好

11

江西净莲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良好

12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良好

13

江西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良好

14

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

15

江西蔚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等

16

南昌赣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等

17

江西聚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中等

18

江西大好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

19

江西博瑄环保有限公司

中等

20

高安市瑞能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中等

21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中等

22

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

23

南昌昌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中等

24

江西粤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等

25

江西汕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等

26

江西九寨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

27

江西六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

28

江西龙翔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很差

29

江西斐然向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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