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当前社会实际,对2022年3月23日印发的《宜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宜环执法〔2022〕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宜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上述期限内可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书面意见建议的盖章扫描件(个人签字件)和Word版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我局。
联系电话:0795-3998828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36号环保大楼417室
电子邮箱:531653492@qq.com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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