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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委矿产资源领域和生态环保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5-10-23 15:16 来源: 生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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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17日至35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全市矿产资源领域和生态环保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32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全市矿产资源领域和生态环保问题(生态环保方面)的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和整改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矿产资源领域和生态环保问题专项巡察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研究部署,明确整改方向与工作重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还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堵点和难题,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立了局矿产资源领域和生态环保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县(市、区)局和有整改工作任务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科,具体负责统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与落实推进。研究制定了《中共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专项巡察组<关于巡察全市矿产资源领域和生态环保问题(生态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局各整改任务责任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照整改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三)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举一反三,主动对标对表,与服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以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护助推宜春矿产资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矿产资源领域和生态环保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导,组成两个工作组前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和有关矿山实地督导,全面掌握各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影响问题整改的实际困难,提出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止2025年10月20日,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整改完成率92%,制定的53条措施已完成落实51条,整改完成率96%,目前仍有个问题中的2条整改措施正在整改中;市委监督检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并反馈的个方面7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100%。现将整改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重开发、轻修复’现象仍然存在”方面

1.全面摸清矿山底数,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情况:涉及1个具体问题3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全市采矿权矿山、绿色矿山和纳入日常管理矿山名录数据库。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制定 2025 年度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计划,加大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审核力度,对不符合绿色矿山创建先决条件的矿山,不予纳入下一步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矿山积极创建申报绿色矿山,督促新设矿山按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对现有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管理,督促 4 家被移出绿色矿山名录矿山的问题整改到位。

2.压实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情况:涉及6个具体问题9条整改措施,5个具体问题8条措施已整改完成,其中1个具体问题中的1条措施正在整改中。

与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 7 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宜春市进一步强化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 21 家未编制年度修复计划的持证矿山企业完成年度修复计划编制,并按照修复计划开展复绿和养护工作;1 家矿山对滑坡区域进行了修整,降低滑坡风险,开展绿植复绿,减少水土流失。对全市违规使用政府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到期未注销矿山进行情况核实,已依法追缴回 6 家企业涉及的政府垫付资金共计 17.56 万元。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是铜鼓4家矿山由政府出资修复问题,铜鼓生态环境局配合铜鼓县自然资源局正在追缴政府垫付的修复资金。

3.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涉及到1个具体问题2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属地政府加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力度。督促袁州生态环境局配合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明确修复方式和修复工作计划,加快推进35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11座采用工程治理方式进行修复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已全部完成编制生态修复方案,6座矿山已通过自然恢复验收;17座已通过验收但现场效果不佳的矿山已督促属地乡镇全部完成整改。督导高安生态环境局配合高安市自然资源局督促开展生态修复的矿山严格落实生态修复计划,抓住有利季节开展覆土工程,按时做好植树、撒播草籽、贴草皮等生态修复工作。高安市相城镇塘里岭采石场已维护安装完成安全防护栏,相城镇桐塘采石场补栽了梧桐树、葛藤等苗木。

4.落实生态修复后管护情况涉及2个具体问题4条整改措施,其中1个具体问题中的1条整改措施正在整改中。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属地县、乡政府加大对矿山生态修复后期管护的监管工作。督促高安生态环境局配合高安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后期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按计划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修复任务,定期开展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巡查检查,对修复效果不佳的区域要求企业及时补栽补种,对工程设施损毁的要求企业及时维护更换。督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与属地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做好绿色矿山后期管护,解决 “一年绿、二年黄、三年退化” 现象对丰城市曲江矿井种植植被出现枯死的矿山,责令企业及时补植,开展了矿山生态修复。丰城市尚庄煤矿出现山体裸露“绿色退化”现象未整改完成,已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等待有利季节开展生态修复。

关于“生态环保存在薄弱环节,推进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还有欠缺”方面

1.扬尘和水污染治理情况:涉及到7个具体问题14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督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压实矿山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矿山企业强化抑尘除尘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加强矿区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湿法作业,对裸露物料进行覆盖,有效降尘抑尘对矿山企业的沉淀池、废水收集池、截排水沟加强巡查,定期清掏,确保废水沉淀后外排涉锂企业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清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尾矿消纳处理情况:涉及到3个具体问题5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有2个具体问题与扬尘和水污染治理的2个具体问题表述在一起)

印发锂电行业专用台账,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台账,每年印制 200 余册发放至全市 100 余家涉锂企业,并利用年度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会、规范化评估工作等,现场指导企业填报台账,规范管理固废。建设监管平台,搭建了 “宜春市锂冶炼剩余物环境监管平台” 并积极投入运营,目前 33 家涉锂企业、100 多座仓库全部纳入平台监管。指导无害化处理,特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等权威单位 5 位资深专家莅临我市,组织召开了专题咨询会,形成了《宜春市锂渣利用处置相关问题专家咨询意见》,截至 2025 年 9 月,全市完成锂冶炼剩余物水洗量约 479 万吨,全市共规划建设 8 个锂渣消纳场,已建成 6 个,6 个消纳场库容总计 2827 万吨,目前已堆入锂冶炼剩余物约 900 万吨。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情况:涉及1个具体问题4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督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将矿山企业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强化矿山企业生态环境的监督执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矿山128座,立案4起,处罚金额37.6332万元。开展了全市矿山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矿山290座(其中持证矿山203座,历史遗留矿山87座),发现问题92个,已整改到位86个,6个正在整改中。收到矿产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投诉5件,已办结5件。

关于“整改责任压得不实,中央环保督察、省委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存在不足”方面

1.改了又犯、边改边犯情况涉及4个具体问题6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压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职责,对市委专项巡察指出袁州区、高安市、丰城市等地有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问题进行现场督导核实,督促指导属地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目前均已完成。以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我局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调度力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局领导带队对全市各县(市、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及交办信访件,省、市巡视巡查指出问题进行全覆盖督导,持续压实问题整改责任,防止问题出现反弹。

2.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涉及3个具体问题6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按照《宜春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及《宜春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及疑难复杂信访件整改方案》要求,逐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实施分类管理,将信访件分为一般问题、重点问题、疑难复杂问题三类,制定印发《宜春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及疑难复杂信访件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个,已完成15个,达序时进度5个,交办307件信访件,均已解决。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1个,已完成10个,达序时进度11个,交办信访件286件,已解决278件。市委巡察指出的高安市、丰城市、宜丰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销号;指出的袁州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等待省级销号;指出的铜鼓县矿山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市委专项巡察工作要求,持续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探索巡察整改市县两级联动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全面彻底整改,从而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化理论武装,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科学理论统揽工作全局、指导决策部署、筑牢信仰根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巡整改与日常业务工作、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结合起来,加强贯通融合,以巡整改实际行动和实效彰显政治忠诚。

(二)化上下联动,推进问题清零。坚持问题导向,在前期巡察整改工作基础上,加强巡察整改过程管控。实施分类施策、限期整改和挂账销号,推动巡察问题“见底清零”。建立动态监督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对“老大难”问题敢于动“大手术”,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面清零。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经常性调度推进各县(市、区)问题整改落实。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抓整改,对于整改存在差距、整改效果还不明显的问题要迎难而上,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严密配合,协同整改,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从源头进行剖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为矿产资源领域的污染防治攻坚提供制度保障。坚持系统、源头整改,以的基调和的作风,巩固已完成整改成效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全市环保“铁军”队伍建设,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保护支撑宜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95-3998550;邮政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15楼市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hbj39988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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