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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江西出台湖泊总磷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时间: 2024-01-08 19:42 来源: 江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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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针对湖泊总磷单项污染防治制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江西以“小切口”立法解决鄱阳湖总磷污染问题的重要尝试。

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流域面积16.22万平方公里,其中15.67万平方公里位于江西省境内,占全流域的96.6%,覆盖范围与江西省省域范围高度重合,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

近年来,鄱阳湖水质呈持续改善趋势,但成效仍不稳固,主要原因是总磷指标不达标。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对鄱阳湖总磷污染的治理力度,提出“到2030年,力争鄱阳湖总磷平均浓度达到湖库Ⅲ类标准”的目标任务。

“不同于常规立法实践中条目多、章节齐的地方性法规,此次立法整部只有30条,且不分章节。在条例起草和修改过程中,立法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精细立法,每个条款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贯彻和体现了‘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要求。”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傅行家说。

为破解“九龙治湖”困境,统筹形成防治合力,江西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范围,进一步理顺省级与地方、部门与部门、流域与重点区域之间的关系,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重叠、交叉、空白等问题。

“总磷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江西对近年来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上升为法规条文,为依法科学保护鄱阳湖流域提供法治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说。

据了解,《条例》从江西实际出发,确立了减少外源污染、控制内源污染、加强污染治理与修复的防治思路,突出鄱阳湖流域滨湖地区的重点管控。并首次对阳台露台洗涤废水直排问题、鄱阳湖流域含磷洗涤剂使用问题作出规定,同时首次专门对鄱阳湖流域滨湖地区还应当特别实行的一些总磷污染防治措施作出规定。

《条例》的出台,预示着江西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和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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