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深入落实锦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及时科学应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2023年12月22日,落实锦江流域(宜春段)生态环境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议在宜丰县召开,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四地市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等出席。
会上,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四地市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就锦江流域(宜春段)生态环境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四地市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赣江支流锦江流域联合执法和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
《协议》主要对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四地建立起同域共责、联防联控、协调协同、互助互通、有序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应对和处置流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污染纠纷,切实保障流域环境安全等进行了相关规定。《协议》的签订健全了锦江流域长期以来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了上下游“一盘棋”思想,为四地今后锦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跨区域协作夯实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新明发表讲话。卢新明指出,当前新业态新风险聚增,各类问题相互交织,给我市区域内锦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防治提出了崭新课题,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一是要正视问题,深刻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扛牢压实生态环境安全政治责任。各地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高度重视、高度负责,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狠抓环境问题整改,防范化解突出风险。二是要强化目标,优势互补,推进生态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共享。各地各部门要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视角,合力推动锦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联防联控工作落地落实。三是要合围发力,精准出击,构建锦江流域综合防控体系。各地要不推诿、不松劲,加强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落实跨界环境污染事件补偿。
通过本次会议,各地各部门将进一步提升合作效能,打破区域行业壁垒,强化锦江流域协同管理,积极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管理格局,健全防控体系,巩固锦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成果,构建共管格局,筑牢环境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