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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时间: 2024-04-07 09:42 来源: 辐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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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奉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47日至2024年411日。

联系电话:0795-3998360

通讯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508室(邮编336000)

项目名称

奉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变电站位于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苗圃路南侧输电线路全线位于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赤田镇境内

建设单位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扩建3号主变,主变容量为1×50MVA,户外布置,不新增110kV出线,新增无功补偿容量1×(3.6+4.8)Mvar。

本次变电站扩建3号主变在原站内预留场地进行扩建,无需新增用地

2.赤田-奉新110kV线路改造工程

110kV赤奉Ⅰ线更换导线路径长1.1km,其中双回路更换一侧导线0.45km,单回路更换导线0.65km。

3.赤田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

本期改造赤田220kV变电站至奉新110kV变电站的110kV间隔1个。随线路改造更换赤奉间隔电流互感器及导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时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输电线路更换导线及导线拆除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及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选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车辆表土开挖避免在大风条件下进行,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合理遮盖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随意排放废水;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不外排;本项目拆除的废旧导地线、金具均由建设单位收集送宜春供电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仓库暂存,并登记施工期避开雨季,防止产生水土流失。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选择自冷式低噪变压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材料;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定期对站址围墙外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选取导线表面光滑,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内雨水通过设置在场地上的雨水口收集,汇入地下雨水管网,由管网排出站外。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输电线路营运期无污废水产生,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巡查维护人员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已设置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由公司物资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排。输电线路营运期间无固体废物排放。

(5)环境风险防控

变电站内设置1座容积约27m3的事故油池,并设置油水分离措施,收集事故变压器油,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营运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事故废油、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在落实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条件下,可将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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