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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春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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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环保部门监管和服务职能,突出依法依规、全面透明、服企便民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秘书科负责汇总,宣教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具体实施对应行业、专业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程序审核统一发布,确保工作由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出台了《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制度》、《宜春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查询方法,明确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程序、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监督办法。二是组建了市环保局网络宣传员和评论员队伍,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平台作用,对互联网上有关我局的重点新闻、重要舆情及时跟踪、监控,对市民的投诉、意见、建议等各类网上诉求及时进行回应、处置,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8年召开了四次新闻发布会,全市环保系统全部按要求开通了新媒体平台并按时发布相关信息。增加专题类栏目设置,开设“聚焦环保督查回头看”、“五型政府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学习、宣传、办事专题栏目。

(四)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环保领域的重大政策办法,如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法等重点环保法律法规文件配套解读材料,及时让社会各界了解最新的环保政策。二是及时公开环境保护信息。每月定期公开大气、土和土壤污染防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等信息。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坚持实体政务和网上政务相结合,完善办事指南,在环保网站发布并及时更新,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事项均通过网上审批服务平台规范化办理,实现审批时限全程接受行政服务中心和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80余条。利用宜春政府网、宜春日报、省市电视媒体公开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总量减排、环境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环保审批、重大项目政务信息321条。发布各类文件解读信息354条。利用“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40条,利用“宜春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通过书面形式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申请2件,按时进行了回复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尽管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各界对环保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二是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政策解读回应方式不够创新。

(二)改进措施。2018年,我局将从便民利民和主动服务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我市环境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加大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监管执法、重点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信息。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环保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和报纸电台等媒介,构建完整的环境信息公开矩阵。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以会代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继续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严把信息审核关,按照“通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流程逐级完成信息审核,重大环境事件等信息报主要领导把关,确保高质量发布各类环境信息。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9115  


    附件:2018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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