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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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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政府关于政务与信息公开的重要精神、工作要求和《宜春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任务,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抓好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作为重中之重,从“蓝天”“碧水”“净土”三个维度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366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环境信息620余条,通过“新浪微博”公开各类环境信息740余条。按期公布年度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办事服务事项,开设专栏及时公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全年召开了4场新闻发布会,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信函申请5件,网络申请4件。申请事由主要涉及危废、空气质量和环评审批等方面,所有信息公开申请件均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更新了《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制度》、《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查询方法,明确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程序、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监督办法。二是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前的审核,所有政务信息均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三是建立了政府网站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对市民的投诉、意见、建议等各类网上诉求及时进行回应、处置,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平台功能,规范栏目建设,增设了红黄牌警示、五型政府等学习、宣传、办事专题栏目。二是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继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双微矩阵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开辟抖音、快手等视频发布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依申请公开等机制。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性机制,在局政府网站公布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企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局内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新条例的理解和应用,提升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7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5

1

398

行政确认

3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0

2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995.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4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4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4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二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政策解读回应方式不够创新。2020年,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从便民利民和主动服务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我市生态环境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环境监管执法、重点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有关信息的发布。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了解和查阅政府信息。重点加强涉及生态环境有关政策的解读,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回复办理。

(二)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报纸电台等媒介,构建完整的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矩阵。

(三)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以会代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继续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严把信息审核关,按照“通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流程逐级完成信息审核,重大环境事件等信息报主要领导把关,确保高质量发布各类环境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并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兄弟单位网站设计,进一步优化我局网站栏目设置,力争做到栏目更加清晰,公开的信息更加完整,确保信息之间关联度进一步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thjj.yichu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2019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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