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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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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围绕“三比三争”主题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提高政策文件解读实效,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信息主动公开

1.强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信息公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及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强化利于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和实施结果公开,推动“首违不罚”等生态环境执法政策的解读宣传,常态化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从业单位考核评估结果,及时更新环评人员信用信息。

2.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等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公开监测结果。按要求公开环境统计年报、企业环境信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信息,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和披露报告的动态更新。

3.及时准确发布行政审批信息。做好环评、排污许可、辐射、危险废物、电子废弃物、清洁生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动态更新和受理、审批过程公示。

4.依法依规公开环境行政执法信息。明确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及时发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信访办理结果等环境执法信息,定期公开环境执法年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三、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强化解读实效

5.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出台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配套政策解读,解读文件应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解读应包含政策背景、依据、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

6.推动多样化解读。注重提高非文字解读比例,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生态环境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解读科室(单位)要通过图片、视频、音频、动漫、H5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解读。打造1个以上优秀解读案例,推荐参加2023年全市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服务企业接待日宣讲等形式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2023年印发的文件,多样化解读率达50%以上。

四、推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

7.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宜春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规范化建设,定期抽查更新情况和互动渠道可用性。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备案审核,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进一步加强新媒体重点整治,规范点赞投票、网络答题等行为,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拓宽优化线下公开渠道。

五、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8.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干部职工规范性文件公开意识,在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明确现行有效、修改、失效、废止的文件类型。

六、拓宽政民互动渠道

9.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围绕涉及群众和企业权益的重大决策,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泛开展公众意见征集。积极响应全市政府固定开放月(4月、8月)活动要求,进一步办好开放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畅通办事指南、领导信箱等互动渠道,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交流。

七、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稳妥回应社会关切

10.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质量。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降低争议发生率。

11.主动研判涉生态环境领域政务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转办至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压实政务舆情处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核实、联合处置、主动回应。

八、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1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定期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年内至少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解读链接:http://sthjj.yichun.gov.cn/ycssthjj/zcjd/202306/843fed1745d44e0880ee115f00c909a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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