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别进行了专家评估、验收。经过材料审查、专家质询、现场考察核实并召开了专家评估、验收会议,同意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现将2023年第四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一、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
1.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樟树市)
2.高安市瑞东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高安市)
3.江西科宁科技有限公司 (上高县)
4.江西碧林实业有限公司 (上高县)
5.江西水鑫汽车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上高县)
6.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袁州区)
7.江西中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奉新县)
8.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 (樟树市)
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
1.江西富宏纸业有限公司 (奉新县)
2.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开区)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