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4〕28号)文件有关精神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宜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紧扣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主线,强化信息主动公开
不断满足公众多元化需求,全面及时规范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结果、环境统计年度报告、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人事调整和考录招聘、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聚焦生态环境重点民生领域,推进涉企惠民政策措施公开
以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涉企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动态更新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为抓手,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做好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各类行政事项的办事指南更新;强化规范性文件和涉企不平等政策的动态清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问题和重复信访办理信息公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环境依法披露企业信息公开。
三、加强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多样化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常态化发布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政策性规划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结果公开,围绕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示范创建、噪声污染防治方案等重要政策规划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发布第三方从业单位考核评估结果、更新环评人员信用信息。坚持政策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解读率达到100%,解读材料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提供包含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惠民利企流程、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的综合解读。注重提高多样化解读率,通过图文、短视频、动漫、H5、新闻发布会、互动直播、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解读,打造1个以上优秀解读案例,推荐参加2024年全市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
四、强化政府部门开放和政民互动交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
畅通留言办理、信访投诉等互动渠道,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交流。各科室(单位)制定涉及公众和企业政策文件时,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应及时听取社会公众代表、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网上公示等方式开展意见征集工作。持续开展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活,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充分利用领导信箱、在线访谈、建言献策等互动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对高频咨询事项和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质量,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规合法性审查,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实质性解决申请背后的合理诉求。
五、积极主动回应关切,加强生态环境舆论风险监测和研判
主动研判涉生态环境领域政务舆情,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加强与网信部门的信息动态共享,及时转办至有关单位调查处理、跟踪督办、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压实政务舆情处置责任,及时办理《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在时限内容完成核实、处置、回应,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应当第一时间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准确信息,推动出台具体措施解决舆情背后实际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作用
持续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定期抽查更新情况和互动渠道可用性,抓好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备案审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防错敏信息。开展政务APP和政务新媒体强制下载、点赞答题等数字形式主义整治,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七、落实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严防数据汇聚泄密风险
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制度,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宜春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审核报送制度。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及时清理过时、失效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八、加强学习培训和亮点创新,对标对表狠抓公开工作落实
对照省、市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年内至少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对标先进 提升质效”行动,组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经验做法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挖掘和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按要求报送《江西·政能亮》优秀案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媒体宣传。